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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政〔2014〕39号)要求,现将保留的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处室: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591-83517090;fgc@fjkjt.gov.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19日
福建省科技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 编码 审批 部门 项目 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 对象 1 003591141 A02000 省科学技术厅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 1.《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修订)第六条;2.《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第九条;3.《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第三条。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和个人 2 省科学技术厅 实验动物出口审批 1.《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修订)第二十四条;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附件1第88项。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和个人 3 省科学技术厅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 1.《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修订)第二十三条;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附件1第89项。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和个人
序号
项目
编码
审批
部门
名称
设定依据
对象
1
003591141
A02000
省科学技术厅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
1.《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修订)第六条;2.《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第九条;3.《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第三条。
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和个人
2
实验动物出口审批
1.《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修订)第二十四条;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附件1第8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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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
1.《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修订)第二十三条;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附件1第8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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