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22-07-20 16:16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全方位推进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探索“赛马制”,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实施分类突破机制

  省级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分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具备较强科研实力的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单独或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下文称揭榜方或揭榜单位)。

  1.“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着眼福建省重点产业亟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或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下文称技术需求方或技术需求单位)提出技术需求,通过“揭榜挂帅”组织全国科研力量进行攻关。项目分为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和引导性项目两类,资助额度200-800万元。

  2.“揭榜挂帅”成果转化项目:推动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国家级创新平台(下文称转化成果需求方或转化成果需求单位)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成熟科技成果,由省内有成果需求的企业揭榜,在福建落地转化。项目按不超过企业对该项目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不再享受《福建省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管理细则》中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

  3.“揭榜挂帅”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围绕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进省外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揭榜,承担建设行业中试熟化、测试认证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二、优化榜单形成机制

  1.改革需求征集机制。省科技厅向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征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需求。

  2.完善需求凝练机制。省科技厅汇总审核省直有关部门、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和转化成果需求单位推荐的本行业、本地区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需求,组织咨询论证和调研后,研究确定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榜单。

  3.建立需求发榜机制。省科技厅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榜单进行发榜,鼓励具有较强技术研发实力和良好科研业绩的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牵头或参与竞争揭榜。

  三、探索竞榜攻关机制

  探索运用公开竞争、赛马竞争等方式进行竞榜攻关。

  1.“公开竞争”制度。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综合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满意度等提出评审意见。省科技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揭榜单位。鼓励支持在闽台港澳科技人员、台港澳资企业牵头或参与揭榜。

  2.“赛马竞争”制度。对“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针对同一个项目任务,有多家优势单位、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的,启动“赛马制”竞争。对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同时予以立项,实施平行资助。根据阶段性考核情况,再重点聚焦、优中选优或联合推进。

  四、改革资金投入机制

  1.创新财政资金管理。为吸引全国科研单位参与“揭榜”,由省外企事业单位牵头的“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资金可直接拨付至省外企事业单位。

  2.实行联合出资发榜制。“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资金包括技术需求单位提供资金、揭榜单位自筹资金和省级财政资助资金。技术需求单位承诺提供配套资金不少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

  3.财政资金分阶段投入,首期投入不超过资助总额度的30%。

  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1.实行首席专家“挂帅”负责制。首席专家享有充分的技术路线和经费资金自主权。项目成果效益,按照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任务书相关约定进行处置和分配。

  2.落实“里程碑节点”考核制。对“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关键节点开展阶段性考核,根据项目资助额度和省外揭榜单位等情况,采取项目实地调研核实或审核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等方式,及时跟进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3.引入项目立项“军令状”制。揭榜方与发榜方、相关责任方签订“军令状”,确认各方责任。

  六、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1.激励方面:对提前完成揭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项目承担单位(团队),设置财政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为项目资助总经费的10%),并授予“揭榜挂帅”杰出贡献奖状。

  2.风险防范与惩戒方面:(1)对“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组织专家和技术需求单位开展项目中期绩效评估或审核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未按进度和相关要求实施的,限期整改。(2)项目到期后,未能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视情形分别给予如下处理: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予以减责或免责,不再拨付剩余资金;对未能勤勉尽责而导致无法完成的,停止后续项目经费支持,阶段性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参与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的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失信管理,需求单位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与揭榜单位追究违约责任。

  3.尽职免责方面:项目组织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揭榜挂帅”“赛马”攻关相关工作,经过需求征集、专家论证等程序,发布榜单无单位揭榜,允许“流榜”,并予以免责;经专家评审论证,立项的揭榜项目失败,予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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