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1002-2018-0014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提〔2018〕74号
- 生成日期: 2018-07-18
伍长南委员:
您好!《关于我省推进“赶超战略”的若干建议》收悉,现就我厅职能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深化产业科技合作
近年来,省科技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紧扣“五新”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工程和项目,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强化产业科技精准供给,科技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断增强。先进装备与制造领域,积极争取“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配合科技部制定实施方案,我省列入国家实施2030-智能制造和机器人重大项目成员。持续支持泉州市打造“数控一代”应用示范样板,省、市累计投入财政科技扶持资金24亿元,吸引泉州市1800多家规上企业参与,撬动社会资金投入1260亿元,成为泉州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新能源领域,优良热管理能力电池组、高性能锂电池实现产业化,锂电池均衡技术及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技术填补了大型储能电站电网末端应用的空白。宁德时代新能源在全球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居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跃居全球第一。新材料领域,石墨烯、富勒烯、新一代高容量储能材料等前沿材料研发取得新进展,掌握钨深加工原创核心技术,稀土分离、重稀土战略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发光材料、磁性材料技术装备水平国内领先。集成电路领域,瑞芯微设计工艺水平(线宽)达到14纳米国际先进水平,再次获得“中国芯”评选最高荣誉;厦门联芯集成电路顺利导入28纳米制程并量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良率居国内领先地位。
二、政策扶持
根据现有省级科技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在闽企业均可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特色农机装备、新材料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对获得立项的科技项目,我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一是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于2012年5月出台了《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闽科计〔2012〕29号),旨在吸引国(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闽设立研发机构,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研发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按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
二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在闽企业可申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我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是凡是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内资企业、台资企业)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具体申报要求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厅将紧扣我省产业需求,大力实施“五新”工程,加快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产业科技重点项目,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方向转型。
一是做好人工智能战略布局和规划引导,围绕人工智能“数据、算法、硬件”三大关键,大力发展高性能计算、大数据、机器学习、区块链等新技术,打造物联网、机器视觉、智能机器人、智能芯片、智能制造等领域先发优势。加快稀土材料、石墨烯、锂电池等新材料领域技术突破,重点支持龙头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加快研发石墨烯上下游应用技术与产品;支持宁德时代新能源深入推进大功率、高能量锂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扶持创制一批重大产品、核心装备和关键零部件。
二是对接“中国制造2025”,继续深入实施“数控一代”“智能一代”应用示范工程,集成创新一批人机智能交互、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线、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加快向全省辐射推广。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在传统产业示范应用,以轻工、纺织鞋服、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快相关行业成套设备与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推进传统制造产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0591-8786750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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