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
《关于加强闽台高校科技交流合作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厅职能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台湾高校科技人才在闽创新创业
一是积极推动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关于设立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的协议书》,支持台湾青年科技人员参与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合作研究,通过“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并经专家评审予以立项资助;据统计,海峡联合基金自2012年设立以来,共立项资助107个项目,安排经费超过2.5亿元,单项平均资助强度超过240万元。支持台湾青年科技人员参与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合作研究,100多位台湾科学家参与了项目研究,涉及电子信息、农业、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等5个领域。
二是2015年度出台《关于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闽台科技合作的措施》,为加强自贸试验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台湾重大研发机构来自贸试验区创办或与自贸试验区法人单位合作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研发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按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该政策的实施,已经有力地促进了台湾的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研发团队向我省转移。目前,由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台湾中华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东南汽车研究院,获得我厅资助1000万元。
三是对创办科技型、文化创意型、互联网中小微企业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入驻相应的当地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并享受支持入孵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福州YOU+(优家)青年创业社区,目前有台湾青年创业项目12个,主要涉及文化创意产业。漳州图灵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结合本土农业产业优势,引进台湾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模式,打造“前点后场”的休闲农业模式,已吸引6家台湾企业、2支台湾团队入驻。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或在闽创立的企业参加中国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按大赛相关扶持政策予以支持。台湾青年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或在闽创立的企业均可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将获得创业启动金等相关政策扶持。
二、建立科技服务平台,服务两岸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我厅2014年通过委托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海峡两岸科技信息交流及专利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两岸信息识读技术产业的技术合作、信息汇集、人才交流传递的任务, 并可进行指定产业发展的深入调研、全球知识布局策略的专业调研服务以及专利技术交易的媒合平台。除了建设一套针对两岸科技产业最核心及关键之知识产权保障策略及服务之机制系统,同时建设一个面向全球华人之科技产业信息交流平台, 也以专业的服务内容更好的为两岸科技产业、台资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着力打造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吸引台湾高校科技人才来闽培育高科技产业
为充分发挥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在海峡两岸科技合作交流中先行先试作用,进一步促进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我厅出台《福建省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截止8月,共建立30家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其中,台资企业立达信绿色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陆首个“LED光电集成一体化技术两岸联合研发中心”,2012年该中心被认定为闽台科技合作基地。该基地与台湾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光电集成一体化技术两岸联合研发中心,获得我厅资助630万元。
四、开展闽台科技合作,促进台湾高校科技人才来闽创业就业
一直以来,以项目合作为平台,开展闽台科技合作交流。我厅支持在科研项目申请方面,优先支持在闽台湾人才可同等参加福建省科技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对其依托单位符合申报闽台科技合作基地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其中,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专门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同时,为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我厅在组织实施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和科技合作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时,均鼓励产学研结合共同承担,进一步突出创新主体地位。近三年来,我厅共组织实施我省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对台科技合作项目44项,资助经费1522万。其中,由台籍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共4项。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0591-8786750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