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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锦钦委员:
您好!《关于依托政策优势,助力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厅职能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开展闽港科技交流合作工作,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和开展科技人文交流为抓手,推动闽港科技交流合作。
一、 闽港科技合作情况
一是推进自贸区与自创区联动发展。我厅与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自贸办〔2018〕1号),加强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联动,统筹推进自创区和自贸区高效协同发展,协调解决“双自联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深化自创区与自贸区的“双自”联动,建立自创区和自贸区联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将“双自联动”内容列入自创区2019年度建设工作要点重点。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香港科技园公司签订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多家企业赴香港参加香港应科院科创峰会对接技术需求,与香港商汤智能科技等5家组织机构达成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闽港科技交流合作。
二是深入开展闽港科技交流合作。2018年,我厅组织有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代表赴港洽谈有关科技合作事宜,其中香港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平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以及超算中心、智慧城市、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浸会大学就“名优中成药片仔癀治疗带状疱疹临床研究”项目达成合作协议;莆田汇龙海产有限公司与香港新億食品有限公司就“海产品深加工技术”项目达成合作协议;武夷山香江茶叶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百荣亚洲集团就“观光生态茶园关键技术”项目达成合作协议;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香港科学园区达成合作交流意向;福州仁馨医药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恒丽电子有限公司与香港应科院分别就智能语义技术、生物识别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在医疗领域、智能家居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达成合作意向。
三是加快“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2018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实施方案》(闽政办〔2018〕48号)。我省将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核心区创新发展试验、构建“海丝”协同创新网络等方面,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创新合作,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努力把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成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区、创新引领示范区、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强大支撑。
二、2019年闽港科技合作工作思路
下阶段,我厅将继续推进闽港科技合作,发挥好自创区和自贸区高效协同发展的作用,推进与香港应科院、科技大等科研院所合作,共同推动香港相关机构来福建设立孵化基地、研发中心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常态化通道;加强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制造和新能源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共同促进产业技术研发;发挥香港在国际贸易、航运、金融中心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福建省有利条件,共同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与东盟国家,在科技领域的合作。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0591-8786750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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