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901-2021-0004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高〔2021〕6号
  • 生成日期: 2021-05-07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认定福建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的通知
闽科高〔2021〕6号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2021-05-08 09:36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以及《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69号),现认定福建星冠智通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福建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近日寄送至各设区市科技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591-87645521。

  附件:福建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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