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600-2022-00087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提〔2022〕83号
- 生成日期: 2022-05-24
省民进:
《关于推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建议》(第20221040号)收悉。现就我厅职能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科技助力福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自创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
二、支持自贸试验区拓展闽台科技合作
出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闽台科技合作措施的通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支持自贸区对台科技创新合作,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农业、医疗、资源与环境等领域,加强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联合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自贸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2019年以来,我厅共立项支持对台科技计划项目19项,资助经费775万元,项目实施成效明显。目前,全省已设立支持两岸青年创新创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包括:依托石狮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设立海峡两岸科技孵化基地;依托福建省德化安成陶瓷有限公司,设立福建海峡两岸安成青年创业园。设立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国家级众创空间7家,省级众创空间20家。
三、支持自贸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一是
二是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近年来,我省密集出台和修订了《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福建省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以用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同时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台了40多项配套政策文件,共同构成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2021年6月,省人社厅、财政厅、科技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社文〔2021〕 68 号),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2021年度共立项支持 18个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补助项目,资助经费共计629万元。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厅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贵单位一如既往参与支持我省科技事业发展。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0591-87882177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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