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600-2022-0011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基〔2022〕6号
- 生成日期: 2022-07-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我厅对34家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进行了验收。经研究决定,福建省海洋碳汇重点实验室等34家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附后)通过验收,予以正式授牌运行。为确保重点实验室建设水平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重点实验室即进入运行期。我厅将每三年组织1次考评,考评结果为优良的给予一定支持;未通过考评的或连续二次考评结果为整改的,取消重点实验室资格;不参加考评或中途退出考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重点实验室资格。
二、各重点实验室要结合专家组现场考察验收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聚焦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中找准定位,创新机制,组织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凝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做本领域本学科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特长生。
三、请业务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继续大力支持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为实验室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资源投入、激励和保障等方面给予实验室倾斜支持,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附件:通过验收并授牌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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