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600-2022-00136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星〔2022〕3号
  • 生成日期: 2022-10-0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福建省星创天地申报工作暨省级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闽科星〔2022〕3号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 2022-10-18 16:18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根据《福建省星创天地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福建省星创天地认定申报工作,同时对2016-2021年已认定的福建省星创天地开展运行状况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福建省星创天地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条件

  1.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的涉农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创业园、产业园)运营主体等企事业单位。

  2.星创天地须由省级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建设,且实际运营时间满1年以上。

  3.星创天地须具备《福建省星创天地管理细则》提出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

  1.福建省星创天地申请表(附件1)。

  2.佐证材料

  (1)星创天地运营单位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星创天地及服务设施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消防安全相关证明、场地分布图,并在分布图中标注在孵企业(团队)与服务场地位置和面积、含标识的外景及内部环境照片等。

  (3)在孵、已毕业的企业(团队、创客)名单(附件2,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协议复印件。在孵的企业(团队、创客)不得少于10个,其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个。

  (4)星创天地管理团队人员汇总表(附件4)及学历证明复印件材料。

  (5)星创天地创业导师汇总表(附件5)并附从事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及签约证明。

  (6)星创天地创业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6),佐证材料提供活动通知复印件、照片等证明材料。

  (7)入驻创业企业(团队)获得财税支持、投融资情况表(附件7),提供获得投融资、财税支持等相关佐证材料(投资合同、投资意向书、财税经费下达通知等复印件)。

  (8)星创天地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情况汇总表(附件8)。

  (9)创业企业、团队(创客)获得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复印件。

  (10)星创天地与技术依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创投机构等)合作协议复印件。

  (11)星创天地运营管理制度文件。

  (三)申报程序

  1.星创天地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市级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提交《福建省星创天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省直部门等推荐单位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并签章,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推荐产业基础好、平台特色突出、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成效显著的星创天地。各有关设区市应优先支持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省级星创天地。

  3.请推荐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函、福建省星创天地汇总表(附件9)一式1份和纸质申请材料(按规范装订,所有材料均需盖章)一式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7884327@fjinfo.org.cn。

  (四)评估认定

  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者授予“福建省星创天地”称号。

  二、已认定的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

  (一)监测对象

  2016-2021年已认定的153家福建省星创天地(不含厦门)。

  (二)监测内容

  主要包括星创天地运营发展情况及服务成效等方面。

  (三)监测方式

  1.星创天地运营单位填写《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表》(附件10)。

  2.星创天地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星创天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3.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依据《福建省星创天地管理细则》和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给出“通过”、“不通过”的评价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价为“不通过”:一是运营单位已注销;二是星创天地不具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三是运营单位主动提出退出;四是星创天地不按要求填报运行状况监测表。

  (四)有关要求

    1.各星创天地运营单位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表。对在监测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相关责任主体计入信用档案,并直接取消认定。

  2.请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部门等业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于11月11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表》及《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情况汇总表》(附件11)报送至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87884327@fjinfo.org.cn。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星火办  寇涛  陈志群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电    话:0591-87883471、87883049

  附件:1.福建省星创天地申请表

  2.在孵的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名单

  3.已毕业的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名单

  4.星创天地管理团队人员汇总表

  5.星创天地创业导师队伍汇总表

  6.星创天地创业活动情况汇总表

  7.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创客)获得财税支持、

  投融资情况表

  8.星创天地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情况汇总表

  9.福建省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10.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表

    11.福建省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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