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700-2024-0001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提〔2024〕22号
- 生成日期: 2024-03-21
厦门市人民政府:
黄颖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的建议》(第1598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厦门加快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发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实现技术联合攻关、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方面的作用,近年来,共立项支持5项与金砖国家合作科技项目,资助经费245万元。支持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毅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单位与俄罗斯科学院、巴西国家太空研究院、美卓矿产巴西公司等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新材料、先进制造、遥感测绘等领域技术研究。
二是加强共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推动省内企事业单位与金砖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强化人才和技术创新合作。例如,福州大学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计算数学和数学地球物理研究所联合共建“福建省-俄罗斯智慧健康医疗联合研发中心”;福建理工大学与俄罗斯别尔哥罗德大学合作共建晶界工程研究中心;福建农林大学与印度巴拉迪大学就共建“中印虫生真菌与生物防治联合实验室”正在开展合作。
三是设立一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自2020年厦门金砖创新基地启动建设以来,我厅与厦门市科技管理部门大力协作,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重点领域,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服务、信息等创新要素集聚,推动科技产业前端孵化。在厦门新设立建设一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其中,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省级众创空间8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3家。
四是深化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厦门举办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揭牌仪式、第七届金砖国家青年科学家论坛、2022年金砖国家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以及第四届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等活动,拓展深化与金砖国家科技交流合作,推动金砖国家合作产学研要素汇聚金砖创新基地。
五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用金砖国家科技创新要素资源,推动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近三年来,我省向金砖国家输出技术交易合同数5份,成交额1108万元;我省吸纳金砖国家技术交易合同数22份,成交额170万元,涉及电子信息、环境资源、生物医药等领域。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黄颖代表的建议,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责职能,积极推动与金砖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为厦门加快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提供相应支持。
一是强化与金砖国家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引导嘉庚创新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等在厦高水平科研实体与金砖国家开展产学研合作与科技交流。支持福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金砖国家围绕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环保节能、气候变化、可持续农业、健康医疗、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国际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对外合作项目。对获省级科技计划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立项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科技经费后补助。
二是推进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通用金砖创新基地总部区、金砖数字工业智谷布局建设双创孵化平台、共建联合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推动“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建设,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与金砖国家科研单位共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金砖国家龙头企业、跨国企业等在厦牵头组建创新创业各类产业孵化载体,促进国际优势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层次与水平。
三是扩展与金砖国家科技人文交流机制。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创新科技人文交流机制,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支持我省高校科研机构举办金砖国家科学家论坛、援外技术培训班、金砖国家青年科技人才交流互访等科技交流活动。积极拓展与金砖国家的科技人文交流领域,吸引更多金砖国家科研人员参与我省科技创新建设。
四是促进与金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和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两张清单”,全链条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购买补助计划,鼓励有较强竞争能力的金砖国家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持续推动我省与金砖国家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0591-87882177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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