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现启动实施第二批“新冠病毒防治技术与产品研发”应急攻关项目。定向申报指南发布如下,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
1.新冠病毒变异毒株感染者免疫反应体系研究(牵头单位:福建省立医院;合作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医院、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推荐单位:省卫健委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保护机制研究(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推荐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3.新冠疫苗接种者中和抗体滴度与感染之间的关系研究(牵头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合作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医院、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推荐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4.不同新冠病毒感染临床表现及中和抗体动力学差异研究(牵头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合作单位: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福建省立医院)
推荐单位:厦门市科技局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5.变异新冠病毒肺炎中医证候规律及治疗方案研究(牵头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合作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州肺科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
推荐单位:福州市科技局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6.不同技术路线新冠疫苗续贯加强免疫策略及效果研究(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推荐单位:省卫健委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现场快速检测系统的研制(牵头单位:厦门大学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单位: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优迈科医学仪器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厦门大学
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8.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精准诊断技术研究(牵头单位: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合作单位:上海昨非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微因(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福州大学
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9.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分子诊断核心原料生产工艺研究(牵头单位: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合作单位:微因(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福州大学
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10.冠状病毒生物发光快速检测检测试剂盒 (匀相发光法)(阿吉安(福州)基因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福州市科技局
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1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快速检测系统的现场验证(牵头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单位:福州大学、美林美邦(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福建医科大学
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
项目实施年限:2021年8月-2022年2月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请承担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提交。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逐级盖章后报送我厅相关处室。
四、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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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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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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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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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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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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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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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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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防治技术与产品应急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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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Y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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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电 话:0591-8788325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