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5-0801-2021-00120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备注/文号:闽科政〔2021〕5号 生成日期:2021-09-0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闽科政〔2021〕5号

发布时间:2021-09-16 12:12 浏览次数:{{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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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4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闽科政2020164号)要求,在自主申报、省市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公示后,确定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8家单位为我省第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新确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促进技术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引导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持续创新发展。

 

附件:福建省第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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