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闽科综〔2007〕7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正常科技工作与办公秩序,保障科研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和《2007-2010年福建省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全厅上下务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公共事件的常态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将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厅直属单位应参照本预案,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责任落实。有关预案实施办法和落实工作情况,于7月31日前报送厅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科技 印发 应急管理 预案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本厅领导。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7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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