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闽科办〔2013〕31号
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政办[2013]69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联合发出《关于在省直单位开展“内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直属单位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科办[2013]25号)的安排,厅机关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拟于7月30-31日对各直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直属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名单于7月25日前报送厅办公室。各直属单位的自查与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在现场交检查组备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103年7月19日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87881320)
附件: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