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5-1205-2016-00085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备注/文号:闽科提〔2016〕19号 生成日期:2016-04-27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0162114号提案的答复

闽科提〔2016〕19号

发布时间:2016-05-05 10:00 浏览次数:{{ pvCount }}

| | | |

    

杜民委员:

  《关于加快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建议》(201621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所提建议虽未涉及我厅工作职能范畴,但“十二五”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包含医疗器械产业),把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优先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其间,我厅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平台、区域重大项目、产学合作重大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34项,下达科技经费约2600万元,取得了一批医疗器械研发关键技术和科技成果。其中,由福建梅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数字化口腔医学影像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已获得“数字口腔颌面全景X射线机”国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数字口腔三维体层X射线影像系统”正在申报国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并获得受理。由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承担的省高校产学合作重大项目“新型荧光定量侧向流纸条自动化检测仪的研制”研制的荧光定量侧向流纸条自动化检测仪获得国家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承担的省高校产学合作重大项目“膝关节炎治疗带的研制”研制的膝关节炎治疗仪(带)获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由武夷山捷安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担的省区域重大项目“轨道式腰椎联合穿刺针产业化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研制的轨道式腰椎联合穿刺针获得国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014年我厅积极配合省直有关单门,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对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的新药项目,给予100万元的配套扶持资金;对我省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的省级以上科技平台,按其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我省转移转化的1、2类中药、化学药品和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重大药械项目,按申报临床前研究阶段、完成临床试验申报生产阶段,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此外,我厅出资5000万元参股设立不少于3亿元的福建省生物与新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对生物医药企业的项目研发提供跟踪投融资服务,保障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资金需求。

  今后,我厅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医疗器械产业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技术研发支撑体系,加强医疗器械关键性技术研发,努力促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壮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郭守尧

  联系电话:0591-8788108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27日

附件:

相关链接

  • {{el.pub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