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0161320号提案的答复
闽科提〔2016〕37号
曹荣委员:
《关于加强政府引导,加强危险废物分类处理的建议》(201613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所提建议虽未涉及我厅工作职能范畴,但我厅高度重视包含危险废物分类处理在内的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加大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相关的科技成果,进一步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让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我厅平时重视科研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如:2013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研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请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在闽央属科研单位对所管辖的各类科研院所,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3]96号)的要求,对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试验的科研院所的安全管理,以及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并要求各主管部门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对所管辖科研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组织危险化学品专家深入现场,查找隐患,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查出隐患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整改,并监督落实。
我厅将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职责,继续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包含危险废物分类处理在内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配合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科研院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郭守尧
联系电话:0591-8788108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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