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5-1201-2021-00054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备注/文号:闽科奖〔2021〕2号 生成日期:2021-05-0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闽科奖〔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5-18 16:27 浏览次数:{{ pv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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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特支‘双百计划’人才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作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简称:双创领军人才)的遴选责任单位,拟于5月-6月开展第三批双创领军人才中期考核评估。考评结果将作为拨付第2期人才补助经费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第三批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共113人(名单分别发送各单位)。

  二、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包括个人自评、用人单位评估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考核等。

  三、材料准备

  请通知你单位推荐的第三批双创领军人才撰写:个人自评报告(含入选以来主要创新创业业绩、领军作用发挥情况、未来计划和省人才专项支持经费到位管理使用情况等)。

  请通知各人才目前所在工作单位围绕该领军人才在岗服务年限、发挥作用情况、工作条件以及生活待遇等相关人才政策落实情况撰写单位评估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两份材料电子版于5月17日前发到省科技厅奖励办电子邮箱:jlb@kjt.fujian.gov.cn,书面版须在现场考核时提交。

  四、现场考核方式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对每位人才做出综述评价,提出评估结果。

  五、评估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对评估合格的人才,拨付第二期50%的补助资金,按照《关于省级人才重点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省特支“双百计划”人才项目经费参照省引才“百人计划”执行,其中不高于50%用于生活,不低于50%用于工作;对评估不合格的人才,取消相应的人才称号,除已开支部分外,剩余资金上缴省财政。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佘育生、林青

  联系电话:0591-87881150、87869718

  传真:0591-8788115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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