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时间:2019-09-24 10:33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9年中秋节放假调休时间为913日—15日、国庆节放假调休时间为101-7日(929日、1012日正常上班),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员要认真履职(值班员在岗值班,值班领导保证联络通畅,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加强请示报告,妥善处置各种情况。 

  二、突出安保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应急处置机制,配齐应急人员,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等设施设备,加强门卫、值班室、监控室、档案室、财务室、机要室、文印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9208时至10218时,各单位的值班电话、安保工作联络员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严格车辆管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车辆一律停放至定点车位,因特殊事由需要使用的,要从严审批(同时,报备厅机关)。严禁用于旅游、探亲和参加地方聚会等活动,不得停放在风景区、饭店及消费娱乐场所附近。 

  四、落实消防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人员,加强巡查检查,扎实做好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五、做好爱国卫生、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要对办公室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清扫,确保环境卫生清洁,有食堂的单位还要重点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不发生“疫情”。垃圾分类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收集、堆放和清运各环节工作,确保分类工作扎实推进。 

  六、强化督促检查。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对所属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稳定(节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将对省直有关单位上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单位于911日和929日前,分别报送中秋节、国庆节节日值班安排表至厅办公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