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函》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涉及行业领域点多面广等严峻形势,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省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为推进厅系统“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保证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向好,结合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担当作为,全力以赴,聚焦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水上安全、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消防、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和7月26日前分别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厅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黄有胜;联系电话:0591-87912703;传真:0591-87881144;电子邮箱:huangys@kjt.fujian.gov.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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