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09:26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字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2年8月22日下午下班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预申报书网上提交科技厅审核,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科技部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
  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联系人:俞璇 杜文霞
  联系电话:0591-87871764、87882339。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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