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专函〔2023〕1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普创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优秀科普图书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福建省科技厅确定为福建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前需进行审核,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2.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3.学术著作、教科书、教辅书、图片或摄影集不属于评选范围。
4.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5.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6.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7.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8.作品语言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9.不存在作品署名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的纠纷。
10.作品成果应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推广。线下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展示、科普报告(讲座)、科普互动体验、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线上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图书科普内容新媒体传播等。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图书封面标注的作者(个人/单位)。如是多位作者(个人/单位)共同编著,则指定其中一位主要作者(个人/单位)申报,其他作者签字确认(或单位盖章)。
申报主体应为在福建居住或工作的个人,或者是在福建注册的单位。
三、推荐形式与时间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省直(中直)单位、省级学会(协会)可推荐优秀科普图书1-2部,如推荐2部的,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我厅。
推荐单位提交作品前须确保每部作品推荐渠道唯一,若推荐渠道不唯一,则取消评选资格。
推荐截止期限:2023年7月14日
四、评选办法
我厅将成立初评小组,对报名作品的资质、规范要求、意识形态等问题进行把关初筛;随后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选专家组,对符合要求的科普图书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22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并向社会推介;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的创作补助并统一发放至申报主体。同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参评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五、资料提交
1.《2022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推荐表》纸质及盖章扫描件;
2.作品一式7份(套)。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epumail@kjt.fujian.gov.cn,纸质材料寄送至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项目部)。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垚静 黄滢锋
联系电话:0591-87871764,87834529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邮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推荐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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