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11:49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字号:  

闽科专函〔2023〕1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普创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优秀科普微视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3.作品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

  7.如是系列视频,须以单个视频参赛,其他视频可作为辅助材料。

  8.选手参加各类比赛的讲解视频(含线上和线下)不参加评选。

  (三)形式、格式要求:

  1.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视频创作的第一作者(个人/单位)。如是多个作者(个人/单位)共同参与制作,须由第一作者(个人/单位)申报,其他作者签字确认(或单位盖章)。

  申报主体应为在福建居住或工作的个人,或者是在福建注册的单位。

  三、推荐形式与时间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省直(中直)单位、省级学会(协会)可推荐优秀微视频各1-2部,如推荐2部的,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我厅。

  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推荐单位提交作品前须确保每部作品推荐渠道唯一,若推荐渠道不唯一,则取消评选资格。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推荐截止期限:2023年7月14日

  四、评选办法

  我厅将成立初评小组,对报名作品的资质、规范要求、意识形态等问题进行把关初筛;随后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选专家组,对符合要求的科普微视频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22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并向社会推介;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的创作补助并统一发放至申报主体。同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大赛。

  五、资料提交

  1.《2022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电子版、纸质及盖章扫描件;

  2.微视频文件电子版;

  3.微视频光盘4份。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epumail@kjt.fujian.gov.cn,纸质材料及光盘寄送至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项目部)。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垚静 黄滢锋

  联系电话:0591-87871764,87834529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邮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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