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才函〔202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根据《福建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实施细则(暂行)》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二、参赛对象
参赛代表队选手为福建省科普工作者和科学传播爱好者,不限职业,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参加比赛。每组代表队不超过6名,安排其中1名为队长,负责参赛相关事宜。
三、预赛安排
时间:2024年9月6日前
内容: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本科高校负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单位)预赛。参赛代表队需参加所在地区或系统(单位)组织的预赛,经相关主管部门推荐方可参加决赛。推荐单位对参赛代表队选手的科研诚信和展演内容进行审核。
四、决赛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及时间:参加决赛代表队填写《2024年福建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报名表》,由推荐单位于9月6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报名材料(包含展演视频样片、展演所需PPT、代表队介绍视频)。报名表承诺及授权栏须代表队选手本人签字,如需代签,必须提供本人的明确书面授权,不得私自代签,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名额: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本科高校可推荐不超过3组参赛代表队,同一代表队禁止多渠道推荐报名参赛,同一选手不得代表多支代表队参赛。
大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五、决赛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参赛代表队总数的适当比例设置获奖代表队数量,并对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代表队给予一定的创作补助。
(二)组织奖项: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奖励本次大赛的预赛优秀组织单位。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需于9月6日前提交预赛组织视频(原版视频及2分钟剪辑版)、新闻报道原稿及截图、活动现场照片(5张)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分配名额,将推荐排前若干名的代表队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已事先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参加当年度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资格的代表队不再参加福建省推荐;如代表队中有选手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参加当年度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资格,则该代表队也不再参加福建省推荐;已获得代表福建省参加当年度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资格的代表队,不得再通过其他渠道推荐。同一选手不得代表多支代表队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在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报名时间截止前,如获得推荐的代表队无法参加,将依序递补。
(二)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代表队参赛的食宿、交通、制作参赛视频和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等费用自理。
(三)往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视频链接:
第三届:http://kepu.ustc.edu.cn/2021/0908/c21312a522011/page.htm
第四届:http://kepu.ustc.edu.cn/2022/0913/c21312a568122/page.htm
第五届:http://kepu.ustc.edu.cn/2023/0103/c21312a589475/page.htm
第六届:https://recstore.ustc.edu.cn/file/20231225_bb7020717042b8a4345508c485fcb6a9?Signature=Ubj819PRDEMgafYkTOovb/8zvus=&Expires=1720494554&AccessKeyId=MAKIG23JM2UB98N0KTQH&response-content-type=video%2Fmp4&response-content-disposition=inline%3Bfilename%3D%222023-11-17%252013-17-03.mp4%22&storage=moss&filename=2023-11-17%2013-17-03.mp4
七、联系方式
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魏垚静、黄滢锋
电 话:0591-87871764、87834529
邮 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QQ群号:4846318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林海清、周到
电 话:0591-87862505、87833900
(为方便及时交流,请参加决赛代表队(选手)加入QQ群,相关事宜将在群中公布)
附件:1.2024年福建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报名表
2.2024年福建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