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八届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18:08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字号:  

闽科才函〔2024〕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根据《福建省科普讲解大赛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福建省第八届科普讲解大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24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福建省科普工作者和科学传播爱好者,不限职业,年龄在16周岁(含)以上。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参加比赛。

  三、预赛安排

  时间:2024年9月6日前

  内容: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本科高校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单位)的预赛,参赛选手需参加所在地区或系统(单位)组织的预赛,经推荐方可参加决赛。推荐单位对参赛选手的科研诚信和讲解内容进行审核。

  四、决赛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及时间:参加决赛选手填写《福建省第八届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由推荐单位于9月6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报名材料(包含讲解内容PPT、自我介绍视频)。报名表承诺及授权栏须选手本人签字,如需代签,必须提供选手本人的明确书面授权,不得私自代签,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名额: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本科高校可推荐1名参赛选手,其中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可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已获得往届2次福建省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推荐参赛。禁止同一选手多渠道推荐报名参赛。

  大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五、决赛奖项设置

  (一)选手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参赛总人数的适当比例设置获奖人数,并对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选手给予一定的创作补助。

  (二)组织奖项: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奖励本次大赛的预赛优秀组织单位。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需于9月6日前提交预赛组织视频(原版视频及2分钟剪辑版)、新闻报道原稿及截图、活动现场照片(5张)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分配名额,将推荐排前若干名的选手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已事先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参加当年度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资格的选手不再参加福建省推荐;已获得代表福建省参加当年度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资格的选手,不得再通过其他渠道推荐。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报名时间截止前,如获得推荐资格的选手无法参加,将依序递补。

  (二)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赛前统一组织参加对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选手进行培训。

  (三)本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选手参赛的食宿、交通和制作参赛视频、道具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魏垚静、黄滢锋

  电 话:0591-87871764、87834529

  邮 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QQ群号:59202468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林海清、周到

  电 话:0591-87862505、87833900

  (为方便及时交流,请参加决赛选手加入QQ群,比赛题目、会务等相关事宜将在群中公布)

  附件:1.福建省第八届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2.福建省第八届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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