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管理机构的违规行为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20-09-14 09:10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管理资格;

  二、内部管理混乱,影响受托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三、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

  四、存在管理过失,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

  五、设租寻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私分受托管理的科研资金;

  六、隐瞒、包庇科学技术活动中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

  八、违反任务委托协议等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九、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违规行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