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
来源:厅监督处 时间:2024-01-03 15:48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关于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国科督函〔2023〕15号),为进一步规范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现将《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科学研究实践中针对研究选题与实施、数据管理、文献引用、成果署名、成果发表等十一个方面遵循相关科学道德准则和学术研究规范。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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