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决定,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1年福建省创新战略定向项目研究。现发布定向项目申报通知,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2021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定向项目名称、推荐(申报)单位及申请资助经费限额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申报)单位 |
资助经费 (万元) |
1 |
福建省同台湾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比较分析及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
厦门大学 |
5 |
2 |
福建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比较分析及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
华侨大学 |
5 |
3 |
福建省同东南沿海省份科技创新能力的比较分析及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
福州大学 |
5 |
4 |
福建省同国内先进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比较分析及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
泉州市科技局(泉州湖南大学工业设计 与机器智能创新 研究院) |
5 |
5 |
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研究的对策研究 |
厦门理工学院 |
5 |
6 |
科技创新引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研究 |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5 |
7 |
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战略研究 |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5 |
(二)项目主要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
(三)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并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五)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六)项目研究工作原则上要求为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研究起止时间暂定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5日。
(七)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
(一)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可尽早提交项目申请。高等院校和有关设区市科技局按照省级项目推荐流程审核后,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
(二)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定向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三)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2021年度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定向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规划与政策处 |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创新战略研究定向申报项目 |
2021R0103 |
业务联系部门和联系电话: 规划与政策处 0591-8788206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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