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平台处 时间:2026-06-03 20:49

郑芳卉代表:

  《关于在福建省全面推行“科技副总”选聘机制,助力二、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1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有关部门立足职能,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推动高校院所科研力量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持续健全机制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以来,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人才兴链”行动,试点组建4个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精准选聘50名专家,为产业发展提供咨询、项目指导、资源导入等服务,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建立常态化对接,共建一批协同创新平台,转化落地一批项目成果。支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地开展“科技副总”选派,推动一批科研人才深入企业一线,在产业发展一线开展成果转化、创新创业。

  二是持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产业提质增效。“十四五”以来,我省持续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制定首个国家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标准。省市县三级累计选认科技特派员超过4万人次,其中省级个人特派员1.2万人次,团队/法人4178个,每年近万人服务一线,实现乡镇和重点村全覆盖。首创“揭榜挂帅”方式,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组建科技特派团服务48条县域重点产业链,推动由“单人单点”向“组团联动”转变。依托省科特派服务云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广应用“掌上科特派”,开展“互联网+”科技特派员服务,精准对接技术需求30849项、技术成果1403项。举办了5场全省科技特派员成果推介对接会,促成对接合作760项、协议金额达2.05亿元。推进落实科特派激励保障政策,指导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落实相关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离岗创新创业、岗位聘任、年度考核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在保留职称评聘、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更有力更灵活的支持。

  三是优化项目扶持举措,拓宽人才申报渠道。对入选省特级后备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产业领军团队、“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人才,依托省内用人单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可单列推荐指标,不受本地区或用人单位推荐指标名额的限制。省重点产业链县域特聘专家团依托省内相关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优先推荐,对顾问科学家牵头的项目,可以推荐指标单列方式支持。出台《福建省企业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项目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组织申报企业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项目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25年将38项企业自主研发项目和4项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是推广创新示范模式,强化产创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聚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其中“企业家+科学家+投资人”协同创新等模式成效显著,有效促进了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和资金链的精准对接与深度融合。系统梳理晋江市、莆田市等地创新模式,以中共福建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发文予以推广,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及创业投资,以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顶层设计。积极借鉴省外“科技副总”推广先进经验,梳理总结“企业家+科学家+投资人”协同创新和莆田、泉州等本地“科技副总”试点成效,进一步优化完善科技副总工作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省级层面的“科技副总”选派和支持办法,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扩大科技副总试点覆盖范围,探索择优从高校、科研院所等选派一批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助力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问题。

  二要进一步搭建对接平台,创新组团服务模式。研究搭建“科技副总”对接平台,构建“需求库+供给库”双向体系,收集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实现人才、科技成果与企业精准对接,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服务过程记录、项目跟踪管理等数字化运行。培育组建“产业链科技副总团”模式,以组团方式服务整条产业链上的核心及配套企业,提升人才服务的整体效能和产业带动能力。相关部门定期常态化组织专场对接洽谈,切实提高产学研合作落地成效。

  三要进一步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激活人才内生动力。结合各地试点经验与省外模式,研究建立体系规范、可量化、可考核的“科技副总”综合评价标准体系,重点突出技术难题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效益提升、人才队伍培育等核心考核指标,健全评价流程与评分细则,以精准评价促进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质效。对于到账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校企横向合作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省科研经费资助;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项目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感谢您对福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张先斌

  联系电话:0591-8788281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