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施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
来源:泉州市科技局 时间:2026-03-25 21:26

  3月24日,泉州市印发出台《泉州市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科技人才培育行动旨在建立覆盖“职业早期—职业发展期—职业成熟期”全职业周期的人才梯次培养机制,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科技人员。
  三大递进层次培育人才。培育专项分为三个递进类型,设置了差异化的申报条件,采取项目形式资助入选者开展科研创新。青年人才重点面向32周岁以下科技人员,选拔和培养科研起步阶段的优秀科技人员;骨干人才重点面向45周岁以下科技人员,选拔和培养能够独立承担重要课题项目的骨干科技人员;领军人才重点面向50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选拔和培养掌握国际国内先进创新成果的科技人才。《方案》明确支持在泉台籍科技人员申报,并对台籍人才年龄要求适当放宽。
  多措并举支持人才成长。《方案》提出多项支持措施,全方位支持科技人才成长。在经费支持方面,将给予青年人才、骨干人才、领军人才每人3万元、20万元、50万元专项科研资助,培养期分别为两年、三年和五年。在项目支持方面,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更高级别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计划,叠加享受各项资金补助。青年人才采用“导师制”,由同行专家提供指导。
  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方案》强调用人单位应履行人才培养主体责任,承担本单位申请对象资格审核与遴选、科研条件保障、经费监管等职责,给予入选者不少于资助经费1:1的配套经费扶持,并制定针对性培养计划。同等条件下,在承担课题研究、技术攻关、学术交流培训、奖项评比推荐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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