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根据《科技日报社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科报发办字〔2026〕11号)要求,省科技厅将举办福建省第十届科普讲解大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奋进十五五科技谱新篇”为主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展示科技成就、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专职及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等,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
四、预赛安排
时间:2026年7月17日前。
内容: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本科高校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单位)的预赛,参赛选手需参加所在地区或系统(单位)组织的预赛,经推荐方可参加决赛。
五、决赛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及时间:参加决赛选手填写《福建省第十届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由推荐单位于7月17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报名材料(包含讲解内容PPT或视频)。报名表承诺及授权栏须选手本人签字,如需代签,必须提供选手本人的明确书面授权,不得私自代签,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名额: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本科高校可推荐1名参赛选手;其中,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的专业科普机构多或科普讲解队伍人数多)可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鼓励中国台湾选手参赛,不占推荐名额。已获得往届2次福建省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推荐参赛。禁止同一选手多渠道推荐报名参赛。
(四)审核要求:推荐单位需确保参赛选手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讲解内容无政治性或科学性错误,并负责赛事期间对推荐选手的组织和管理。
六、决赛奖项设置
(一)选手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参赛总人数的适当比例设置获奖人数,并对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选手给予一定的创作补助。
(二)组织奖项: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奖励本次大赛的预赛优秀组织单位。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需于7月17日前提交《福建省第十届科普讲解大赛优秀组织奖参评表》,并提供预赛组织视频(原版视频及2分钟剪辑版)、新闻报道原稿及截图、活动现场照片(5张)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分配名额,推荐最终得分排前3名的选手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已获得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资格的选手,不得再通过其他渠道推荐。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报名时间截止前,如获得推荐资格的选手无法参加,将依序递补。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选手必须遵守赛会纪律,服从安排。
(二)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赛前统一组织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选手进行培训。
(三)本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选手参赛的食宿、交通和制作参赛视频、道具等费用自理。
大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3。
八、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魏垚静、黄滢锋
电话:0591-87834529
邮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QQ群号:592024684
(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陈凡
电话:0591-87715852
(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监督电话:0591-87310957
(为方便及时交流,请参加决赛选手加入QQ群,比赛题目、会务等相关事宜将在群中公布)
附件:1.福建省第十届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2.福建省第十届科普讲解大赛优秀组织奖参评
3.福建省第十届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