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强化烟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全省烟草产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支撑闽西北烟叶产业提质增效与乡村振兴。本专项经费由福建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统筹出资,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征集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由省科技厅、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实施、协同管理,一体化推进烟草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落地。现发布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支持方向
紧扣全省烟草产业全链条技术需求,围绕烟草种植、精深加工、专用装备等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攻关,重点突破烟叶品质改良、烟草病虫害绿色防控、烟草打叶复烤加工技术、烟草农艺及机械设备等核心技术。鼓励开展全产业链集成创新,依托产学研合作加快先进技术、专用装备、特色新产品省内示范推广,持续增强福建烟草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支持领域
立足福建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技术需求,聚焦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支持以下五大领域:
烟草农业技术:特色优质烟草品种选育,包括抗逆性强、养分高效、耐寒抗病、品质优良的烟草品种培育;烟草绿色种植技术,如新型有机肥料研发、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开发;基于工业需求新品种栽培技术及配方应用研究,面向工业的高端原料定制与开发;适宜提取烟碱的烟草品种和种植技术研究,生物农药及新型烟草原料研究。
雪茄烟叶开发:深化国产雪茄烟叶研究,包括品种选育、高效栽培、晾制工艺、农业发酵等技术。关注蜜甜花香物质基础研究、雪茄烟叶生产均质化技术、茄韵风格彰显、燃烧性等方面研究;雪茄烟叶专用肥研发。
烟稻融合技术:针对福建烟稻轮作区土壤状况,研发土壤酸化治理、有机质提升、减少碳排放等相关技术,推进烟稻轮作土壤质量提升。围绕烟稻两季养分协同增效,开展烟稻轮作养分协同技术研究,促进烟稻养分资源高效利用。研发烟稻重点病虫综合防控技术,包括核酸农药研发、天敌规模化繁殖应用、病虫生态治理技术等,促进烟稻病虫害绿色防控。
烟草复烤加工:研究打叶复烤加工工艺对武夷丘陵生态区清甜蜜甜香型烟叶原料香型风格、品质特性的影响规律,更加彰显福建“翠碧一号”、K326烟叶风格特色。探索开展打叶复烤模块配方前置、生物酶醇化、致香成分分析等技术研究,更好满足工业配方打叶要求。基于中细烟和特色原料柔性定制加工的装备及工艺研究。
烟草农业机械:开发适用于福建烟区丘陵地形的烟草专用机械,提升烟叶生产全程机械化和设施现代化水平。如适用于武夷丘陵地区的烟叶起垄施肥覆膜一体机,烟叶采收机和烟稻共用复合农机等。探索契合武夷丘陵烟区烟叶生产模式的农机农艺融合途径,大幅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热转化效率的烤房供热系统研究。
三、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为在闽拥有相应科研基础与研发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与省内烟草单位建有合作基础的予以优先支持,申报材料须附合作协议。
(二)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审定资助金额为准。项目应合理设计任务进度安排,福建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将按照立项当年度拨付60%、第二年度30%、第三年度10%的方式分批拨付项目资金至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应向省烟草专卖局报送年度执行报告,详实说明研究进展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经审核并提交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拨付当期经费。
(三)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同步编制合作单位配套预算;若核定资助经费低于申报额度,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负责人须为实际主持研发工作的科研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党政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专项1项,同期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牵头单位及负责人无逾期未验收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
(六)专项全部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烟草专卖局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省烟草专卖局及其下属单位享有无偿使用权。存在合作单位的,申报材料应附规范合作协议,明确研发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摊等核心条款。
(七)项目验收或综合评估阶段,须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线上提交标准科技报告。
(八)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涉及实验动物、人类样本等存在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须依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完成本单位伦理审查并附审批材料。
(九)项目牵头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申报主体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承担虚假申报相应责任。
(十)各推荐主管部门坚持公开征集、逐级筛选、择优推荐,严禁定向指定,平均分配名额;严格落实破除“四唯”评价相关规定,执行《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失信相关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审核推荐。
(十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将企业研发投入作为优先推荐依据,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立项。
(十二)企业法人公司本级及下属分公司均可牵头申报本专项1项。
(十三)各单位统筹组建跨领域创新团队,积极吸纳青年、女性、高技能科研人员参与研发,优先支持青年、女性、高技能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
(十四)申报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或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不再补正复审。
四、申报程序及时限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请承担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申报提交。项目实施周期2026年10月1日起,结题时间不晚于2029年9月30日。
全部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882011。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62982。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和对应指南代码——上传附件。推荐单位在“项目推荐流程”办理内部审核,并将正式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无需报送纸质版)。
五、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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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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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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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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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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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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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N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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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推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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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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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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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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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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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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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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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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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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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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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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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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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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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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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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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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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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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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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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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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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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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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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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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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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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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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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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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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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宜乐(省烟草局),0591-87069029
王飞(省科技厅),0591-8786613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烟草专卖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