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基础处 时间:2026-08-11 17:42

各入网单位:
  为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益,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闽科规〔2023〕4号)要求以及年度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对象
  2025年1月1日前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平台)、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及其所属的独立法人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
  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及以财政资金投入建设、购置、研制的大型科研仪器应当参加评价考核。鼓励非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及其所属非财政资金投入建设、购置、研制的大型科研仪器参加评价考核,并适当加大相关指标权重。
  二、评价考核期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评价考核内容及方式
  本次评价考核严格依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闽科规〔2023〕4号)规定,围绕运行使用、开放共享、服务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采用定量统计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评价考核内容及指标见附件1。
  本次评价考核工作由省科技厅直属单位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组织开展,实行线上申报。各参评单位应积极组织单位管理人员、仪器管理人员登录省大仪平台(www.fjdypt.org.cn)-管理后台-待办事项,按要求完成在线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四、评价考核结果应用
  省科技厅将根据本次评价考核结果,结合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对仪器管理单位、科研仪器择优给予运行奖励,评价考核结果及各单位参评情况将向各主管部门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评价考核工作是盘活存量科技资源、提升仪器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各项申报要求,杜绝敷衍应付、错报漏报、逾期不报等问题,做到符合参评条件的仪器应报尽报、应评尽评,确保评价考核材料真实准确、客观规范。
  (二)规范按时申报
  请参评单位于2026年9月21日前,登录省大仪平台(www.fjdypt.org.cn)完成全部参评信息填报与线上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参评单位应于9月30日前从省大仪平台导出全套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邮寄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61号(邮编:350003)。
  (三)严格材料审核
  各参评单位应对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妥善整理留存仪器开放共享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服务协议、收费票据等),以备后续抽查核实。
  (四)联系方式
  申报事宜可咨询省测试技术研究所张炜超、吴杰,联系电话:0591-87842341;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基金管理处巩慧明,联系电话:0591-87881115。


  附件:1.评价考核内容及指标
     2.评价考核申报操作指南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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