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我厅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管理,现将《福建省科技厅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厅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以下简称服务窗口)的管理,保障审批服务的正常运行,根据《福建省省级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闽数办〔2008〕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职责
(一)接待与网上行政审批有关的来电、来访。
(二)负责现场申请审批事项的收件、登记和上网申报,并出具预受理通知书。
(三)负责办件补充材料的收取、扫描和登记。
(四)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现场收件的预审。
(五)按照网上行政审批办件时限(包括收件、审批和外部环节预估时限),提醒承办处室按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六)及时更新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表格等。
(七)加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服务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申报材料的采集和登记上网工作,做到当天接收当天登记上网;工班时间保证每天4次(8:30、11:30、15:00、17:30)查看系统中的“系统公告”、“外网申报”等栏目,及时提醒相关处室人员处理公告信息和外网申报信息。
(二)受理告知制度。申请人直接到服务窗口申请审批事项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完成申报材料的采集和登记上网后,应告知申请人申报号和查询密码,并出具收件(预受理)通知书。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批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实行AB角制度,确保窗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实现不间断服务。
工作人员纪律
(一)严格执行网上行政审批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完成服务窗口各项工作任务。
(二)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如需暂时离岗,必须主动放置相关提示牌,并由B角承担相关职责。
(三)着装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热情接待来访办事人员,提供耐心细致周到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不作为。
(四)管护好窗口办公设备,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接触省级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效能监督
(一)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监察,纠正违规行为,受理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警示、整改通知或通报批评:
1.未按规定和时限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的;
2.不遵守服务窗口各项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的;
3.不按规定配合服务窗口其他工作人员和处室审批人员工作,造成延误的;
4.非法、越权操作,造成数据遗失,贻误工作的;
5.其他违反规定,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形象的。
信息安全保障
(一)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做好系统和网络的安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服务窗口审批平台从事下列活动:
1.制作、复制、传播非法信息;
2.非法入侵审批平台,窃取信息;
3.违反规定,擅自对审批平台中数据和应有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
4.未经授权查阅他人工作信息;
5.冒用他人名义进行审批操作和发送消息;
6.故意干扰审批平台畅通;
7.从事其他危害审批平台安全的活动。
主题词:科技 行政审批 服务窗口 暂行规定 通知
抄送:厅领导。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9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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