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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大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4年1月1日前加入省大仪网络管理平台的科研设施仪器及其所属独立法人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
二、评价时间范围及内容
评价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依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或商业性检测服务,均不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一)仪器管理单位绩效评价内容
1、科研设施仪器开放率(定量测算)。仪器管理单位向省大仪网络管理平台报送科研设施仪器数占本单位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全部开放总数的比率。
2、开放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定性分析)。仪器管理单位应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开放制度、实验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以及在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情况等。
3、对外服务样品率(定量测算)。对外服务样品(项目)数占单位本年度测试样品(项目)总数的比率。
4、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或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定量测算)。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制度、方法或管理体系以及通过认证认可情况。
5、用户评价(定性分析)。客户满意程度、用户投诉情况,是否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6、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开展情况(定量测算)。管理单位是否设立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基地,承担科学技术普及行动计划项目,开展各类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等情况。
7、服务科技创新项目比例(定量测算)。为本单位以外科学研究(含计划项目)、技术开发等创新创业项目服务占全部对外服务项目总数的比例。
(二)科研设施仪器绩效评价内容
1、机时利用率(定量测算)。年度测试开机时间数与参加评价的同类科研设施仪器平均开机时间数的比率,维护开机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2、科研设施仪器实验管理团队应满足开放服务的要求(定性分析)。
3、对外服务样品率(定量测算)。对外服务样品数与参加评价的同类科研设施仪器平均对外服务样品数的比率。
4、检测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定性分析)。在检测和服务质量控制方面采取的措施或建立的制度。
5、服务科技创新项目比例(定量测算)。为本单位以外科学研究(含计划项目)、技术开发等创新创业项目服务占全部对外服务项目总数的比例。
6、科研成果情况(定量测算)。本单位以外的用户利用科研设施仪器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专利、完成新产品开发、获得各级科技奖励、发表论文等成果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仪器管理单位应于2016年11月2日前填写上报《2014-2015年度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表》(可从www.fjdy.org.cn下载),填写及上报的要求详见填表须知。
(二)大型仪器办采用电话访问、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仪器管理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
(三)大型仪器办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抽查情况依据所附计分办法进行定性、定量评议,计算相应得分并确定评价结果,并将结果在共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运行费奖补
(一)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较好的仪器管理单位和科研设施仪器进行奖补。
(二)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仪器管理单位或科研设施仪器,在接受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维修服务、测试技术咨询,可以申请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
(三)省大型仪器办编制运行费奖补方案,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拨付到仪器管理单位,该奖补费用于相应科研设施仪器测试费补贴、使用维护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经费和奖励等,其中用于人员奖励部分可不计入单位绩效总额。
(四)评价结果及补贴标准由大型仪器办另行发文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管理人员应保存对外开放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备抽查核实。
(二)其他有关事项可向福建省大型仪器办咨询。
联系人:苏勤 魏晓均 电话:0591-87842341、87604729
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7层
邮编:350001 邮箱:10883829@qq.com
附件:1.2014-2015年度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计分办法
2.2014-2015年度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表(请在http://www.fjdy.gov.cn:8099/下载)。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