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901-2009-0042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政〔2009〕46号
- 生成日期: 2009-09-07
- 有效性: 废止
各设区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9〕5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17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活动。现将《福建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联盟构建活动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0591)8788206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九月七日
福建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17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要求,结合我省产学研合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基础,以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创造知识产权和重要标准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共同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构建联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省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进步,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融入产业发展的大循环。
二、主要目标
至2013年,要在电子信息、光电、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机械装备、现代农业、海洋食品和生物医药等关系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领域,以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重大项目为载体,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启动建立10个以上省级、20~30个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一步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合作。通过联盟构建和规范运作,从产业层面落实增强我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战略要求,提升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创新企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新机制,引领我省重点产业的技术进步,加快创新成果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努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内外竞争力的,并能够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研发协作平台与成果转化基地。
三、基本要求
构建联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组成要素:
1、联盟要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和技术产出目标,由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的依托企业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及试点占到30%以上),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技术或国家领先水平。鼓励其他科技类机构参与联盟构建。
联盟名称统一由“技术领域(项目)”、“产业类别”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组成。
2、联盟要有具备法律效力的联盟协议,明确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形成建立在长期战略合作契约模式基础上的战略联盟。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联盟各成员共同投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联盟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4、联盟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联盟经费使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
5、联盟要建立必要的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6、联盟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四、主要任务
构建联盟是有效解决产学研合作主要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联盟成员单位在试点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联手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
2、建立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组织并实现盟员单位间的创新资源有效分工、合理衔接,提高创新资源利用效率,实行知识产权分享;
3、实施技术转移,加速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运用,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4、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5、充分发挥联盟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示范、引导行业和区域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行业、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
五、支持措施
1、开展联盟试点工作,2009年先期启动3-5个省级和若干个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试点,积极探索产学研用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模式,总结经验,加快推进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科技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激励创新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帮助联盟及其成员单位在适用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
3、结合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支持项目承担单位,以技术(项目)研发为纽带,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深化科技计划资源配置改革,对联盟及其成员单位申报相关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支持;结合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对联盟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予以重点支持。
5、建立科技联络员制度,省、市科技部门向联盟指定科技联络员,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科技和政策咨询服务,辅导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以及政府激励创新政策适用、知识产权保护等。
6、在创建和推动联盟的过程中,进一步改革和创新科技工作思路和机制,着力引导、培育和发展我省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咨询、投资顾问、技术资讯与交易、人才培训等方面开拓新局面,营造现代科技服务体系,为联盟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组织实施
(一)联盟试点工作采取政府引导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分两种方式推进:
1、根据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需要,有针对性引导构建联盟;
2、鼓励支持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核心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并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联合组织其关联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构建联盟。
(二)联盟试点申报程序:申请联盟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成员情况、组成要素、主要目标、工作任务、科研投入、合作机制、管理机构等)一式三份,并将联盟章程、合作协议(复印件,盖核对章),于每年6月30日前由设区市科技局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省科技厅。第一批联盟试点申报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前。其中:农业、工业、社发领域的联盟构建分别向省科技厅农业处、高新处、社发处申报,其它领域的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申报。省科技厅组织择优确定试点联盟,并授予“省ⅹ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牌证或证书。
(三)联盟试点考核程序:联盟试点运行满一年以上,向省科技厅提出考核申请。省科技厅组织进行考核,符合方案规定要件的,完成方案规定任务的,授予“省ⅹ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牌证,并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四)对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跟踪考核与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考核和评价。对考核年度未达到标准的联盟,延长半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后考核仍未达到标准的取消授予其牌证,并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组织推广示范联盟的成功经验,扎实推进联盟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省产业科技的竞争力。
附件: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
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编写提纲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