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效能督查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效能督查机制,强化效能督查工作,改善我厅效能建设工作水平,严肃工作纪律,整治庸懒散,不断提高全厅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效能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对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半年和年终两次督查;
2、对省领导交办我厅重要任务,实行跟踪督查;
3、对全厅性特别重要工作,实行专项跟踪督查;
4、对机关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行常态化督查。
具体内容
1、督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无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2、督查“马上就办”、 “行动计划”、“三比一看”、《厅2015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等年度重要工作的上半年落实情况;
3、督查效能建设日常材料上报及时情况;
4、督查干部职工是否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的问题;
5、督查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看视频电影、长时间玩手机微信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等问题。
二、督查方式
采取不事先打招呼、不要所在单位人员陪同的方式,开展效能督查活动。主要采取到被检查处室、直属单位,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电话查询、询问当事人、核对办事记录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承担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庸懒散”等突出问题。
三、督查分工
效能督查工作由厅效能办牵头,督查组由效能办、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必要时,请厅领导带队赴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开展效能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纪律。督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不准事先通知被暗访对象。
2、做好活动记录。督查结束后要认真整理相关活动记录,妥善保存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并形成书面材料,厅效能办将及时汇总督查暗访情况。
3、加强整改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可现场纠正并责令被检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责令问题处室(直属单位)进行处理;对较为严重的问题,下发《厅效能办明查暗访登记表》,按时限反馈整改情况。对严重违反效能规定的人和事,启动问责机制,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4、强化督查通报。对效能督查和明察暗访的结果,按三种形式进行通报:一是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表扬;二是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尚未按计划启动工作的,予以严肃批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