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8月16日上午10:00,福建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世举接受福建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专访,访谈主题为“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 时 间:2018年08月16日 10时00分
- 嘉 宾:福建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世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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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18-08-16 02: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福建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专栏。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周世举副厅长就“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这一主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周副厅长您好!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0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2018-08-16 02:02
为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水平,2017年1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 号),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十分关注。能否请周副厅长向大家简要介绍下我省出台《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呢?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04
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推进产业创新转型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中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省委、省政府把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纳入建设新福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考核各地创新发展的重要指标。各设区市、县(区)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奖励和扶持政策,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协同推进格局和合力不断增强,为高企培育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截止2017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054家,在上年比增24.6%的基础上再增长20.47%,全省高企队伍持续发展壮大。 这次,省政府出台《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水平,通过建立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采用常年申报、定期备案的方式,挖掘更多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入库培育,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梯队,培育更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主持人 2018-08-16 02:08
那么周副厅长,申请入库培育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09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闽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申报前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含)以上或申报前三年内拥有II类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2项(含)以上;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4、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以上1~3项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6、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评价标准最低应达到60分。已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到期后的企业重新申报备案,评价标准最低应达到70分。 以上备案条件中所涉指标说明均以国家科技部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为准。 -
主持人 2018-08-16 02:17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于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有哪些新要求?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18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在中介机构管理方面实行“宽进严管”。中介机构应同时具备三个方面条件: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这个以省财政厅相关行业协会网站发布为准)。2、承担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及备案工作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对照条件自评后在出具专项报告时需要附上机构备案信息并予以承诺。 各地市组织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都会对中介机构信息备案表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中介机构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会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网”上公告,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备案相关工作。 -
主持人 2018-08-16 02:22
请问周副厅长,获得入库备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扶持政策?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23
企业入库备案当年,根据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创新能力评价等4个方面满足奖补条件情况实行不同档次奖补,最低20万元,满足1个条件奖补20万元,满足2个条件及以上的,奖补金额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相应比例(3%-5%)计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培育期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即确认为出库企业,当年给予补助20万元。 除了财政资金奖补,入库培育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还可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享受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评审中加分奖励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17〕8号)文件中有关奖励补助政策。 -
主持人 2018-08-16 02:27
听了周世举副厅长详尽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接下来把时间交给广大网友,希望广大网友踊跃参与留言。 -
Blue Sky 2018-08-16 02:28
周副厅长您好,请问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大概程序是什么?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29
这位网友你好!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程序主要几个方面: 1、企业根据《扶持办法》第五条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提出备案申请。 2、申请企业可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 3、企业可自行选择委托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 4、企业根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向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提交材料。 5、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入库企业名单上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6、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推荐入库企业名单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
一出好戏 2018-08-16 02:33
周副厅长您好,我们企业去年已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了,可以再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吗?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34
这位网友你好!有效期内(含到期当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
Joe爸爸 2018-08-16 02:35
周副厅长好,请问一下企业是否可以同时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果可以,在政策享受上有什么具体规定?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36
你好,企业可以同时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入库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备案和认定都通过的,同时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助政策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泡泡猪 2018-08-16 02:38
周副厅长您好,请问一下已入库备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备案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需履行什么手续?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39
这位网友你好,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或歇业的,须在2个月内通过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经审核仍符合入库备案条件的,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备案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入库备案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资格。 -
主持人 2018-08-16 02:42
好的,谢谢!今天周世举副厅长就“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问题做了详细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感谢周世举副厅长接受我们的专访,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再见! -
周副厅长 2018-08-16 02:43
谢谢大家,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