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我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将组织专家对2015年度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省科技厅2015年度批准建设、尚未验收的40家学科类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1)
二、 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验收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对照各实验室批准建设后提交的《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中建设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经过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确定各实验室验收结果。验收的具体工作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
三、时间安排
实验室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5月上旬-6月下旬为验收申请材料受理阶段,包括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报送及形式审查。7月为实验室现场验收阶段,各实验室现场原则上安排半天时间,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采取PPT形式,约30分钟)、现场考察、查阅资料、专家质询等,具体实验室分组情况及现场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三、 有关要求
各依托单位和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专家组的现场考评工作。
(一)各重点实验室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9年福建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申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和附件3,表格到福建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考核验收申请表》(包含实验室建设期工作总结报告纸质件)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寄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时盛英收(邮寄地址: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邮编:350003,电子邮箱:zdsys@fjkjt.gov.cn)。
(二)验收会现场提供给专家的验收材料:
1.《2019年福建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申请表》一式 8份(依托单位盖章版);
2.《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8份(原件复印版);
3.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盛英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591—87881307
胡少华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91—87869308
附件:1.2015年批准建设的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2.福建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申请表(科研院所类)
3.福建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申请表(高校类)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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