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安排202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省级)的通知
来源:厅基础处 时间:2024-09-30 20:13

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闽科基〔2016〕8号)规定和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现将202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下达你们(具体分配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该经费由获得补助的重点实验室统筹安排使用,请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补助一览表(省级)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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