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依据
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科发才〔2021〕172号),要求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福建省妇联、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福建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积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通知》,提出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奋力开启福建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的重要作用的总体要求、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解读
通知包括三部分18条,具体由总体要求、主要举措、保障措施组成。
1.提出团结引领广大女性科技人才积极投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主推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巾帼力量的指导思想。
2.明确了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主要举措:加大女性科技人才成才扶持力度、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创业支持力度、加大女性后备科技人才成长培养力度、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关爱服务力度。
给予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计和研究工作、加强制度保障、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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