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参加2024香港国际创科展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16:20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字号:  

闽科外函〔2024〕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2024“香港国际创科展”将于2024年4月在香港举行。“香港国际创科展”于2023年首次举办,旨在邀请全球领先的科技企业展示其产品及解决方案,知名大学、研发中心展示其最新科创成果和应用案例,促进海内外科技企业和创新机构利用香港平台对接全球市场,寻求合作机会,拓展合作业务。

  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落实闽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达成的系列合作共识,深化闽港两地科技和产业合作,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拟组织福建省科技代表团,赴香港参加2024“香港国际创科展”,开展成果展示、调研交流、推介对接等活动,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成果走出去,促成更多香港科技创新资源落地福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3日—16日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二、主要活动

  (一)展览展示活动

  设立“福建科创成果馆”,集中展示一批我省新能源和智慧生活领域最新科技创新成果。组织参观各专业展区,参加展会有关平行活动,寻找合作机会。

  (二)学习交流活动

  赴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学园(暂拟)等有关高校、科技园区以及科技企业等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推动闽港两地科技创新资源交流合作。

  (三)推介对接活动

  利用展会平台,组织对参展单位成果有合作意向的境外机构、企业等,举行小型推介对接洽谈活动,促进产业技术交流合作。

  三、参展成果征集

  请各有关单位征集本单位、本地区新能源和智慧生活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含实物)至少2项,汇总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各设区市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工信局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工信厅根据展览方有关要求,遴选一批成果在“福建科创成果馆”进行集中展示。其他科技成果将编印成册在展馆进行发放宣传。

  四、参展费用

  “福建科创成果馆”面积为90平方米,将统一设计、统一布展。展位费约471美元/平方米,由各参展单位自行承担,并按展位费总金额平均分摊。符合政策条件的参展单位可按规定向当地商务部门申请政策补贴。确定参展单位需提前将展位费转至“福建科创成果馆”布展单位账号(另行通知),缴费后如不参加,不予退还。展品运输、参展单位赴港人员费用等均自行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将汇总的“参展报名表”(见附件)word表格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参展成果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

  (三)各组织单位参加福建省科技代表团的人员以及具体赴港活动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俞  璇  郭婕湉

  电  话:0591-87871764  87882587

  邮  箱:fstec@kjt.fujian.gov

  (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黄建明

  电  话:0591-87832741

  附件:参展报名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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